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6〕8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6〕14号)精神,结合2025年我院各教学点的基本情况,经学院研究,同意中共安岳县委党校1个校外教学点2026年备案保留招生,内江市东兴区宏昌职业学校1个校外教学点2026年备案停止招生,四川新方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荣县旭阳镇潇阳农业科技咨询服务部、广元思越教育咨询有限公司3个校外教学点撤销,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实名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或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纪检监察处:0832-2264990
继续教育学院:0832-2101395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