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评价中心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公告
(2024年第14批次)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366号)文件精神,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拟定于2024年11月9日针对一批社会人员及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等级认定批次为2024年第14批次,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评价机构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评价中心
(二)考试考点
内江市创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考试职业(工种)
职业: 中式面点师
(四)考试级别
五级(初级工)
(五)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六)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实操考核,闭卷。两项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均达到60分为成绩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jndj.osta.org.cn/)查询)。
(七)报名方法
考生应于10月14日前向本中心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本校学生,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社会人员和校外机构,由评价中心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各项资料均提供电子档资料留存。考生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院校学生报名资料
(1)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本人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籍卡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5)以“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的电子照(电子照大小在100K以内)。
2.社会人员报名资料
(1)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本人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高中以下学历应提供学历证明或学历承诺书);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按报考职业等级要求提供);
(5)以“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的电子照(电子照大小在100K以内);
(6)社会人员报考中级以上职业等级,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没有社保证明的考生,需提供挂靠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所报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并提供所在单位证明人姓名、职务<职称>及联系电话)。
附注:
1.考生须同时准备以上报名资料的纸质档及电子扫描件;
2.考生应将审核通过后的个人申报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学籍卡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等佐证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大小控制在2M以内),并放入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文件夹内;
3.由社会培训机构、企业等单位统一组织参加认定的,还须交电子档考生信息汇总表(报名表)一份。
(八)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收费。
院校认定收费由本校二级学院为单位负责统一代收后交学校,职业中学及企业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代收后交学校,零星社会人员由本人直接到校缴费。所有代收或直接缴纳的鉴定费用均交学校计划财务处(刷卡、微信、支付宝形式),并由计划财务处开具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发票。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2-2071154
监督电话:0832-2274676
(十)考前准备
1.参加本批次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应按照《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提前准备好个人考试用品,并提前半小时抵达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
2.考试前,考生严禁饮酒。考评人员发现考生酒后应考的,可终止其考核。
3.实操考核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实操考核安全规程》,确保考核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作业事故和人身安全问题。
4.考生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规定,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将工具、仪器等考试必需品置于安全位置,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按《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事指南(试行)>和<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若要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缴纳等级认定考核费用。
附件: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评价中心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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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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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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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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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来源 |
□学校 □企业 □部队 □社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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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附复印件) |
□小学 □初中 □职高 □高中 □技校 □高职 □中专 □大专 □大学本科 □硕士 □博士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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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港澳台证件 □外国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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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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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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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本省城镇 □本省农村 □非本省城镇 □非本省农村 □港澳台人员 □外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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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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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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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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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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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业等级或职称等级(附证书复印件) |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
□无等级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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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无职称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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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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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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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类型 |
□学历型 □工龄型 □复合型 □无 |
申报条件 (佐证材料附后) |
例: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表述应与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行业标准、企业评价规范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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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代报名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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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新考 □补考 |
考核科目 |
□理论 □技能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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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工种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经办人填写) |
专业工龄证明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在本单位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累计以往从事该工种的专业工龄合计已满 年,特此证明。我单位承诺该考生该职业累积工龄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诺,本证明盖章单位及人资部经办人均愿承担连带责任。 单位联系方式: 人资部经办人签名: 人资部经办人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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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审核意见 |
经审核: 考生以上资料属实,符合 职业(工种) 级别申报条件。 审核意见: 评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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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 考生以上资料不属实,不符合 职业(工种) 级别申报条件。 审核意见: 评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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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说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相关规定和本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知晓考试要求和考试方式,本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有关规定及考评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 二、考生本人真实、准确地提供和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专业工龄、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不得由他人代填; 三、本表格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照片真实无假,一旦确认不得更改申报信息; 四、考试期间,遵守考场纪律,不交头接耳,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五、对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接受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无效、注销证书信息等处理方式,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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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申报条件为“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满16周岁,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申报条件类型一栏勾选“无”。
2、所有复印件均需要与原件一致;
3、评价机构可按照工作实际增加内容